11月19日,全省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滨州市邹平市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在会上做典型发言。
近年来,邹平市司法局坚持紧紧围绕邹平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优化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00余件,解答来电来访3800余人次,案件受理数同比增长33%,争取同级法律援助业务经费80万元。
在服务形式多样化建设上精准发力
用好重要节点,开展专项宣传。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突破口常抓不懈,通过进村入户、赶大集、进工地等形式,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扶贫助残 法援相伴”、“依法治欠 温情护薪”、“远离毒品 阳光一生”、“敬老爱老 法律援助在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投资8万余元印制宣传用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次,发放各类宣传品30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2000余人次。依托多渠道,扩大覆盖面。适应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多样化的需求,依托微信平台、电视广播栏目、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定期更新法律援助信息,最大限度的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其中邹平市电视台法律援助专栏节目《法在身边》广受关注。拓宽服务领域,完善便民设施。在全市16个镇(街)司法所、劳动仲裁院、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以及市工会、交通局、水利局等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5家,在村(社区)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了横到边、竖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确保群众能够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帮助;在信访大厅、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探索“多窗口服务”模式,“闭环式”法律援助流程处置,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援助服务。
在服务流程制度化建设上凝聚合力
规范业务操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制度,编印了《邹平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指南》,制定一次性告知书、工作流程图,节约当事人办案时间;健全完善了案件受理、指派、办理流程等制度,缩短办理时限、指派时间,实现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实施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定期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对发现的个性问题逐一向案卷提供单位反馈,对共性问题进行汇总并向各律所、服务所通报,要求限期整改,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案卷规范、归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在案件办理标准化建设上激发动力
提升业务能力。队伍建设不放松,持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调整充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库,保证律师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过硬,确保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经得起检验。建立联动机制。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信访局、清欠办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情况紧急的劳动纠纷及群体性上访等案件,依托与信访部门联合办公的优势,法援机构提前介入,主动提供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刑辩全覆盖工作,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建立完善协调协作机制,落实刑辩全覆盖有关要求,确保刑事案件及时全面得到援助。近三年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数由2019年的291件增长至今年的890余件,刑事案件数量同比增长99.55%。开通绿色通道。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始终情系弱者,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等贫困人员,通过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对确需在外地申请援助的,积极协调有关法援机构;对情况紧急、时间紧迫的,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切实有效的援助服务,得到受援人一致好评,仅今年上半年就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8面。
在法律援助职能扩展上重点着力
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充分彰显法律援助的社会功能。将调解作为法律援助的前置程序,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派援助律师先行开展调解工作,从源头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了后续的诉讼等程序,节约了司法成本和资源。
记者 张贵英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