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2 15:50:02 来源: 日照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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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日照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日照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防范房地产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市住建局决定联合在全市房地产行业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围绕房地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行业管理、市场监管职能,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房地产行业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交易事项不明确、违约规定不完善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指导房地产企业进行修改完善,监督其依法订立、履行合同格式条款,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投诉举报量。针对近期消费者投诉的商品房买卖(现售、预售)合同、补充协议等各类合同中存在的热点问题,主要整治以下内容:1.商品房买卖合同使用不规范,主合同内容少填或不填,后附补充协议内容远远超过主合同内容或者直接以补充协议为准等问题;2.免除自己对提供的商品房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如房屋漏水、裂缝等问题);3.免除自己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房屋产权证办理期限过长、层高不足等问题);4.设定消费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买受人违约金过高);5.设定消费者承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工作职责收集整理房地产销售企业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对群众投诉集中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及时予以查处;进一步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住建部门:协同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负责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对拟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初查,涉嫌“霸王条款”的,及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条款的评审与纠正工作;将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的行为纳入行业信用记录管理。(一)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至2021年11月30日)1.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对房地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收集企业正在使用的格式条款,分析研究群众投诉举报的主要内容,全面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2.房地产企业按照相关法规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逐条对照检查,并针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3.房地产企业应在本阶段工作结束前,分别向市场监管部门和住建部门报送企业自查整改报告,同时上报企业正在使用的各类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二)指导评审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1.市场监管部门和住建部门做好对房地产企业自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并找出原因,指导房地产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自觉纠正不合法的格式条款。2.市场监管部门和住建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参与对重点格式条款的审查和点评工作。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投诉较多和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三)巩固总结阶段(2021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1.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分)局、住建局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于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及查处的案例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市住建局(住房中心)商品房服务科。2.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回访,检查督促企业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减少补充协议格式条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商品房买卖是民生消费的一件大事,倍受社会关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专项整治,是“我为群众办实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住建部门应结合商品房买卖管理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增进监管合力。对继续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稳定有序。(三)强化执法,务求成效。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住建部门要把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整治工作作为当前规范房地产行业的重点内容。要做到规范与监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加强执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住建部门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意义、成效以及《民法典》(合同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警示,曝光违法典型案例,推动行业自律,促进房地产企业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本文来源:日照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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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加文_rizhao_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