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
对我市城乡困难群众
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
惠及7.1万户
全部资金将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
发放范围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发放人员为2021年11月在保人员。
发放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
据统计,此次城乡困难群众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将覆盖我市7.1万户困难群众,发放资金2205万元,全部资金将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