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新房挺高兴,但冬天无法用暖很愁人。”家住渤海二十一路黄河六路附近城市之光小区的张女士道出了小区很多人的烦心事。11月2日,记者来到城市之光小区详细了解了供暖的情况。
11月2日上午,记者看到城市之光小区大门紧闭,业主可凭门禁从一侧的小门出入,小区内过往的居民也没有几人。得知记者来历,小区门卫帮忙找到了物业经理。“是否小区达到了30%可以协调供暖的标准,却还无法供暖?”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物业经理进行了详细解释。
“这两栋楼的用热户数并未达到30%,经过摸底实际有用暖需求的住户仅仅占到17%左右。”小区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和开发商也并不是像很多报道中所说,不管不问,也曾多次协商供热公司,为实现供暖做了大量的工作。
有些业主仍然不理解,他们认为,只要他们搬进小区住,物业和开发商就应该为业主解决供暖问题。物业及时解答业主疑问的同时,近期又进行了新一轮的供暖摸底调查,每栋楼的160多户仅有30户左右的业主有用暖意向。用暖率太低,达不到协商供暖的条件。大部分业主只知道,按照供热管理条例,小区供暖用户达到48%,可以正常供暖,如达不到48%可以协商供暖。但他们并不知道还有一个供暖的最低标准线,那就是小区供暖用户需要达到30%。
就小区的供暖的标准及该小区的供暖情况,记者咨询了滨州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他们介绍,《滨州市供热条例》中提到的供暖用户需达到48%(供热面积)并非随便设置的一个标准,而是经过科学测算的供暖的盈亏点。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数值,可以实现正常供暖;小区供热面积介于30%-48%之间,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协商,同意缴纳供热成本补偿费后,可以协商供暖;如供热面积达不到30%,循环泵无法正常运行,则无法实现正常供暖。目前,经滨州热力有限公司落实,城市之光小区共6栋住宅楼,用热报名摸底数据显示,其中5号、6号楼共334户,报名用热的60户,用热率约为17.9%,16-19号楼4幢楼报名用热业主仅有7户,因此,这几栋楼暂达不到供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