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现将该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1年10月25日开始,公告期7天。
凡是对本建设项目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至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7室)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滨城区创业园区板块西南角,黄河十六路以北,渤海五路以东地块,西侧隔渤海五路紧靠北海公园, 周边景观资源非常丰富,可规划用地面积32611平方米(约48. 92亩)。
优化后设计方案
优化说明:
原规划由四层17层高层建筑调整为12层公寓及裙房组成的组图建筑,使得整个园区建筑体量匀质均衡,整体布局更加和谐。随着建筑层数的降低,各边退线减小,通透感强,沿渤海五路更好把园区整体形象及景观环境展露出来。
来源:滨州市自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