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小陋习却有大风险
10月22日,安徽芜湖一女子因嫌楼顶的花盆影响自己晾晒衣物,随手拎起花盆从顶楼扔下,在一个从楼下经过的小女孩面前摔碎,险些酿成一场惨剧。日前,该女子已经被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批准逮捕。
近年来,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因而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也是频频发生,为了从法律上遏止这一行为,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同时对高空抛物罪进行了明确规定。《民法典》也细化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责任主体。刑法与民法典的相互衔接,对高空抛物这一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但是即便如此,在高空抛物罪入刑半年之后,仍然时不时会出现此类事件,其中缘由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治理高空抛物,需要从源头做起。首先我们要思考的是为何会出现这种行为,高层住宅居民作为行为主体,其自身素质与法律意识亟待提高,虽然高空抛物已经入刑,但是仍然有不少的居民对此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这就需要司法机关、宣传部门以及基层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先让居民知法、懂法,才能使其守法。将各种典型的案例、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充分提高居民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是治理高空抛物的第一步。
治理高空抛物,需要从管理上发力。高空抛物者,竟然敢“随手”扔下花盆,抛开自身认识不足的原因以外,社区管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失。从这方面来说,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等需承担起主体责任,强化公共安全管理是对全体居民负责。如通过安装向上的摄像头24小时监控,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让高空抛物者不敢抛。即使真的发生了高空抛物事件,也便于警方调查取证,迅速锁定肇事者,推动案件进展。
治理高空抛物,需要社会协同共治。高空抛物严重威胁到城市公共安全,一旦发生就有可能威胁到他人的生命。要杜绝这一陋习,光靠以上几点显然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社会每一分子站出来监督、制止,更需要社会各界综合施策、协同共治。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对高空抛物行为说不,既要管住自身、也要管住他人,才能够守护好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作者: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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