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日照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1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视频会议室
三、申请人员: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向我局用途管制科提出书面申请(地址:为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59号)。我局将根据调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需要和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四、听证会须知:
1、参加人员需是日照市辖区内本次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同时具备一定的征地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相关知识。
2、凡申请参加听证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及委托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0633-8776917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