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移动污染源整治。科技治超能力明显提升,投资2000余万元在国道205、胶王路、泉王路、湖南路、省道102、省道张鲁线建设了6处货车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交警大队同步推进不停车称重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平台、道路交通监控网络的对接融合,自主研发了货车分析布控系统和流向态势图,构建起了覆盖6处不停车称重系统动态监测+N个交通监控跟踪查控+多部门联勤联动的治超新模式。结合不停车称重系统启用,部署开展货车超载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超载1395起、改型237起、遗洒、飘散载运物567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682起。源头管控更加有力,在严查严处的同时,交警大队深入调查运载物装载源头报区政府,督促各镇办及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交通部门落实“一超四罚”措施,责令整改运输企业354家,处罚货运源头企业430家,吊销驾驶员资格证9本,形成了整治合力。提前完成国III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共淘汰国III营运柴油货车2461辆。
深入开展摩托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情报,运用视频监控、高清卡口进行数据分析,查清“炸街党”、“飙车族”活动规律,为执法打击奠定情报基础,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在强化日常管控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夜间集中整治行动,对酒吧、KTV、网吧等“炸街党”、“飙车族”喜欢聚集场所的周边道路进行巡查,以违法停车、未注册登记、非法改装等名义对嫌疑车辆进行查扣,从源头消除飙车隐患。借助视频监控加强对飙车高发路段及周边道路的滚动巡查,一旦发现有车辆聚集或追逐竞赛等异常现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科学部警,组织开展查控。今年以来,共查处摩托车无证、无牌、酒醉驾、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1100起。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维护人民群众交通安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自今年7月份,淄川交警大队联合区文明办在全区部署开展“爱心头盔”发放活动,制作电动自行车头盔发放微视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片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声、评、报、网、微信、微博广泛宣传,在电动自行车通行量大的主要路口、窗口单位设置17个发放点,组建8支流动发放小分队深入辖区企业、村居、学校、集市发放,累计发放头盔2.7万余个。交警大队以“爱心头盔”发放活动载体,同步跟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劝导、路面管控等措施,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电动行车交通安全基础不断夯实,有力地维护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
(许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