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山东省民政厅对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给予公示。其中,五莲县洪凝街道芙蓉社区上榜。
关于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鲁民函〔2020〕150号)要求,通过自评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并经省民政厅党组会审定,现将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0月11日至10月15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民政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馈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1-51781292/51781393(传真)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 山东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电子邮箱:sdmzzqc@shandong.cn
山东省民政厅
2021年10月11日
(日照市)
一、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日照市东港区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
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凌云社区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津海社区
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轿顶山社区
五莲县洪凝街道芙蓉社区
莒县城阳街道岳家村社区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山镇江豪社区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卧龙山街道青岛路社区
二、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日照市岚山区高兴镇
莒县招贤镇
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鸡山沟新村
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辛兴新村
莒县洛河镇洛河新村
莒县浮来山街道田家店子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