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山东省民政厅对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给予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于10月11日至10月15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民政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531-51781292/51781393(传真);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 山东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电子邮箱:sdmzzqc@shandong.cn
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建议公示名单
一、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济宁市任城区仙营街道
汶上县汶上街道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洸河街道
济宁市任城区济阳街道南门社区
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南池社区
济宁市任城区金城街道开泰花园社区
邹城市凫山街道文圣社区
邹城市钢山街道燕京社区
邹城市凫山街道凫山路社区
邹城市千泉街道泉兴社区
汶上县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洸河街道三郭社区
梁山县水泊街道郝山峰社区
二、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汶上县
邹城市唐村镇
汶上县郭楼镇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屯街道
微山县高楼乡永胜社区
汶上县白石镇寨子村
汶上县杨店镇杨柳村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屯街道金色嘉苑社区
来源:大众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