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学前教育是人生重要的启蒙期,能让孩子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金阳街道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举办幼儿园必须经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大队、县市监局等部门验收合格。由县级教育部门依法进行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园。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国庆节期间,阳信县教体局、市监、卫健委等部门根据上级检查要求,对金阳街道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我街道大部分民办幼儿园存在办园消防安全不达标、安全隐患较多、条件简陋、设施设备匮乏、管理不规范、保教水平低下等问题,不具备开园条件。针对以上存在的安全等问题,特对以下民办幼儿园下发停园整改通知,希望家长为自己孩子负责的角度出发,配合幼儿园整改期间的放假安排,积极配合我县校园安全督导工作。(金阳学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阳信县金阳街道办事处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园,并定期组织教育、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对民办园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国庆节期间,金阳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题会议精神,组织学区、派出所、卫生院、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教体局等部门,对金阳街道六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大部分民办幼儿园存在办园安全不达标、安全隐患较多、条件简陋、设施设备匮乏、管理不规范、保教水平低下等问题,不具备开园条件。针对以上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对六处民办幼儿园下发停园整改通知,整顿完毕验收合格方可开园。同时积极做好在园儿童的家长工作,告知家长为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积极配合街道办民办园整顿工作,促进街道校园安全的全面提升。扩散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