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市滨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根据滨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张谦的提请,于2021年9月28日决定任命:
赵国华为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两年)。
现予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根据滨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树岭的提请,免去:
宋洁的滨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根据滨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张谦的提请,于2021年9月28日决定任命:
赵国华为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两年)。
现予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根据滨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树岭的提请,免去:
宋洁的滨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