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9 09:05:29 来源: 健康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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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近日,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健康领域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的通知》,对疫苗和大型医用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市本级的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监督,区县的项目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监督。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招投标活动须将配置许可管理要求作为前置条件,原则上在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对于卫生健康领域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以及非免疫规划疫苗网下采购,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未批先购等违法违规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文件公开了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电话,畅通投诉、监督渠道,增强了信息的透明度,促进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

本文来源:健康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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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加文_rizhao_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