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提高!
2021-09-27 09:17:56 来源:
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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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今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提高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列入“12156”民生实事,要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进一步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不断增强全市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该民生实事项目已圆满完成。日前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经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正式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以切实保障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新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66元和667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和9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50元、2000元、1320元。至此,滨州市保障水平全部进入“全省第一方队”。此次提标,是我市连续第10年由市级统一调整社会救助标准,也是继今年上半年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之后的又一次大幅度提标,惠及全市7.8万名低保对象、1.4万名特困人员和1200余名孤困儿童。“这一组组数字,是我市社会救助事业迅速发展的缩影。‘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介绍。在完成救助保障水平提标的同时,市民政部门也在同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其他兜底保障工作。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通过打造“e家大救助”这一平台,实现了社会救助“网上办”——线上,群众通过登录“e家大救助”电脑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可以自主申请救助,后台进行审核,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线下,通过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自平台运营以来,“e家大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共受理救助事项4.8万件,完成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2.5万人次。“同时,我们将两项业务下放,实现了社会救助‘就近办’。”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其中一项是将城乡居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等审批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审批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以内;另外一项是全面落实乡镇临时备用金制度,90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5-30万不等的临时救助备用金,全市资金总规模达到1241万元,对于3000元以下的小额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这一制度也充分发挥了作用,上半年共支出资金368.58万元、救助1590人次。与此同时,市民政系统也建立了多维度监测机制、社会力量救助机制、政策宣传机制“三个机制”,实现社会救助“协同办”。其中,多维度监测机制相当于为困难群众装上了“定位导航”。线上,对经济状况异常的家庭,进行预警提醒。线下,定期入户全面摸排各县区的困难群众,实现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对急难型救助可使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24小时先行救助”。社会力量救助机制则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模式。通过委托专业化社会组织定期上门照护,实现全市1.1万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全覆盖。如今,已经形成了滨城区“益鹭帮”志愿救助服务项目、无棣县“F享无棣”关爱照护工程、博兴县“阳光心语”心理救助项目等一批典型实践案例。政策宣传机制则进一步畅通了救助政策传递到“快速通道”。线下,在社会救助中心摆放或张贴政策“明白纸”、同时主动上门,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线上,通过“滨州市民政局”官网、“滨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解读。此外,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民政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走访慰问,通过深入乡镇(街道)、村居、敬老院“望闻问切”,用实际行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盼愁”的问题。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田望月_SD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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