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和应急监测技术水平,适应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需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9月3日提交了实验室资质认定扩项申请。今年9月25日,由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委派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专家,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资质认定扩项事宜进行了现场评审。

评审组对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 T214 -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听、看、问、查、考、评等方式,对实验室体系建设所需要的实验环境、仪器设备、组织、人员、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等要素条款逐一进行了审核,对授权签字人进行了现场考核,现场采取盲样试验、人员比对、见证试验等考核方式,从资质认定申请(扩项)的项目中抽出4大类共计7个参数进行核验,随后,评审组还对相关资料和操作环节进行审核。 经评审组认定,胶州分局环境监测站环境和设施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管理体系运行正常,体系文件建立较为齐全,现场考核操作熟练、检测过程规范,检验结果准确,盲样考核结果合格,一致同意通过此次实验室资质认定(扩项)评审,共包含4个大类14个参数。

本次实验室资质认定扩项评审的顺利通过,增加了油气回收、海水等2个生态环境大类,监测能力由原来的4个大类97个项目134个实验标准方法扩增到6个大类105个项目142个实验标准方法,成为了山东省首个具备油气回收生态环境监测大类能力的三级监测站,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监测范围持续扩大。
下一步,胶州分局将不断加强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牢牢抓住监测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坚持把“依法监测、科学监测、精确监测”摆在突出位置,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