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强化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整体推进,胶州交警继续加强对非法改装“炸街车”的整治 。
根据“炸街车”的行驶特点与规律,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以巡逻查处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措施,全天候对违法车辆进行整治,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起到 “打击一批、处理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保持严管高压态势,自8月份以来共查处非法改装车“炸街车”8辆,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查处的这些违法驾驶人多为“90后”、“00后”甚至还有未成年,为进一步加强这些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大队安排专门警力进行辖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让其认识到驾驶“炸街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下一步,胶州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炸街车”扰民、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违法案例一:
近日,交警在广州路与青州路路口开展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发出巨大轰鸣声向检查路段驶来,交警立即将其阻拦下来对车辆进行查处。
经询问得知,前段时间驾驶人姜某的朋友王某准备换一部手机,但是又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于是就将这辆摩托车以5000元价格卖给了姜某,当天两人相约准备去购买手机,姜某载着朋友王某行驶至检查路段时被交警查处。
随后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询姜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姜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处以姜某罚款4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违法案例二:
无独有偶在晚上的查处行动中,又有一位驾驶非法改装车驾驶人被查处,当晚21时30分,在扬州路与广州路查处点,查处李某驾驶的白色本田轿车。
经检查李某对车辆排气管进行非法改装,据驾驶人李某交代,前段时间在朋友的汽车维修厂接触过改装车,看见有车辆安装完后发出轰鸣声在道路上行驶感觉十分“炫酷”,在朋友的推荐下在他的修理厂对车辆排气进行了改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以驾驶人李某罚款500元,并责令将车辆改装部位恢复原厂设置。
非法改装危害巨大
驾驶改装车辆上路安全得不到保障,极易给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涉及电路改变,容易引发车辆自燃;改变汽车底盘结构,就会影响到车辆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改装倾斜式轮毂,转弯容易造成车辆侧翻;对灯光进行改装,夜间开启刺眼的强光容易使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连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安全出行提示
胶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道路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私自改装车辆上路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来源:胶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