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从菏泽市残联获悉,为激励残疾学生奋发成才,推动菏泽市残疾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决定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对残疾人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目前网上申请渠道已经开通。
资助对象为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下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获得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必须具有菏泽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资助标准为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助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
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残疾人大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为克服学习障碍而接受辅助器具适配、心理咨询求助、特殊性适应能力训练、日常康复训练等特殊需求而增加的支出。本助学金不包含残疾人大学生的生活困难补助。残疾人大学生获得残疾人励志助学金后,不影响其继续申请享受其他教育救助政策。
申请方法为残疾人大学生在新入学当年9月25日前,登录“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https://service.sddpf.org.cn)”进行网上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办事”下的“教育资助”功能在线申报。操作不便的残疾人大学生,可由亲属协助进行网上申请,也可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和在校学习证明(学费发票、学费收据或《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由工作人员帮助申请,县区残联审批后汇总报市残联,由市残联复核后报省残联。
附咨询服务电话:
牡丹区7751506
曹 县3722655
定陶区2226629
成武县8665181
单 县4659079
巨野县8209562
郓城县6538355
鄄城县2421003
东明县6255803
高新区5516651
开发区5961711
监督电话770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