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函〔2020〕236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厅〔2021〕32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6号)和《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应急字〔2021〕80号)等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4日起,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统一收费,现将各科考试收费情况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