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团市委召开2021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议。团市委书记徐长青同志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副书记张学江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个人思想、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围绕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依次述责述廉,并接受党员代表现场询问和质询。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并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徐长青同志对述责述廉工作进行了总结点评,强调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以述责述廉为契机,把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与共青团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作用,带头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注重传导压力,用自身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