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班子成员督导和主要领导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148名机关干部每月至少一次到所包场所开展安全检查,300余名村干部、网格员参与属地日常监管检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全覆盖。同时,将镇内120家企业、425处“九小”场所、175处“四闲”场所、39个停车场全部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确保实人抓、实名管。
二是强化隐患整治。深入推进“双体系”建设,建立企业风险源和风险点台账清单,累计登记各级别风险点2746处。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通过“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公司月查”的方式,完成隐患自查整改4227项。引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回头看”,深入查找隐患根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抽调7人成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队伍,采取“定期督导+夜间抽查”的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执法检查220余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562项。建立由应急、城建等镇直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0次,协调解决“四闲院落”排查效率不高等12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