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8月份“五大曝光”,这其中又有5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名单
1、丰国威,男,34岁,准驾车型C1,驾龄11年,证件号码372922****3074,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终生禁驾;
2、张春喜,男,35岁,准驾车型C1,驾龄8年,证件号码372930****5277,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终生禁驾;
3、冯广利,男,62岁,准驾车型C1,驾龄11年,证件号码410225****4910,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终生禁驾;
4、时小八,男,44岁,准驾车型B2,驾龄10年,证件号码372926****4815,因酒后驾驶造成重大事故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终生禁驾;
5、陈光坡,男,62岁,准驾车型C1,驾龄35年,证件号码372928****3412,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终生禁驾。
事故多发路段
黄河西安路口转盘处因道路施工,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人民南路海吉亚医院路口为事故多发路段;
中华西路多处设有行人过街信号灯,当信号灯变成红灯时有个别驾驶员存在突然刹车的情况,容易造成追尾事故。
请行径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菏泽邦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菏泽市中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菏泽市启运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多辆工程运输车存在违法闯禁区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菏泽菏武物流有限公司、
巨野祥菏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多辆重点车辆存在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突出违法车辆
鲁RN9735、鲁RN9751、鲁RN9761、鲁RN9782、鲁RN9798、鲁RQ1188、鲁RQ7289共7辆存在违法闯禁区行为。
鲁RJ8786、鲁RP2877、鲁RM8291、鲁RA1171、鲁RA1297、鲁RA0891、鲁RN7298、鲁RH9158、鲁RM5153、鲁RL7415、鲁RJ1081、鲁RQ9035、鲁RN0368、鲁RM0217、鲁RM0297、鲁RM1236、鲁RM1438共17辆存在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典型事故案例
01
案例
2021年8月13日22时07分许,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菏泽市区牡丹路行驶至牡丹路与长江路交叉口时闯红灯,与绿灯通行杜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R8**63的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王某某受伤。
事后,当事人王某某经医院检查,身上只是轻微擦伤。
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王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杜某某无责任。
此次事故中,王某某因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吸收了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减轻了撞击带来的伤害。菏泽交警提醒:为了您的安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头盔系带,切勿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02
案例
2021年6月29日15时12分许,崔某生驾驶两轮电动车沿菏泽开发区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南京路交叉口处时,与沿南京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刘某涛驾驶的鲁RS***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崔某生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崔某生驾驶两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车辆、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崔某生驾驶两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崔某生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涛无责任。
菏泽交警提示:闯红灯“闯好了”快别人一秒,“闯不好”快别人一生;广大电动车驾驶员通过有信号灯路口时切勿闯红灯,“宁等三分、勿抢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