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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实验学校、学院附小、一小、清怡.....发布招生通知!

2021-08-17 09:21:07 来源: 鲁中晨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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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实验学校

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通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我校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8月21日至25日进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二、报名对象及报名方式

1.2021年9月拟就读我校(总校区及南校区)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学生,请通过“爱山东”手机app“滨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参加线上报名。我校直升学生请于8月21日上午,向原班主任提交电子表单报名(电子表单由原班主任统一发放回收)。

2. 2021年9月拟转学到我校(总校区及南校区)就读的各年级学生,请持户籍、房产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总校区(黄河七路317号)进行线下报名,学校将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就读。

三、报名要求:

1.所有报名的学生须符合滨教[2021]3号文件规定要求(见附件1)。

2.学生报名须下载“爱山东”app登录、注册,操作流程等见附件2(本地户籍)和附件3(外来务工)。

3.凡符合滨教[2021]3号文件规定要求,线上报名审核又未通过的,请家长持户籍、房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期间到总校区(黄河七路317号)进行复议。

4.凡来校复议或转学报名的学生家长,进校时要遵循防疫要求,戴好口罩,体温正常、出示健康码且为绿码。

5.本通知同时在我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滨州实验微平台)发布,敬请查询,招生咨询电话

0543-3180326。 



                           滨州实验学校

                        2021年8月15日

附件1:滨教[2021]3号“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报名条件的要求(节选)

三、资格条件

(一)小学: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二)初中:符合本文件“招生的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的依法接受并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招生范围

(1)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各自实际,科学划定辖区学校招生范围。(2)滨州实验学校总校区:东至新立河、西至渤海十八路,黄河四路以北、黄河十二路以南。(3)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东至新立河、西至渤海十八路,黄河四路以南、长江一路以北。

2.资格(材料)要求

能够实现网上办理的,按照招生入学平台要求执行,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不能实现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况,需要向意向报名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

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相统一,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其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②住房证明材料:房产性质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一住房,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一贯制9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的(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提交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且须过户1年以上(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的时间为准,含1年),并已实际居住。上述范围未包括在内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指定学校就读。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居住1年以上的(含1年),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

②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外来务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申请就读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确定的集中报名点)为子女办理报名手续。

(3)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6月30日。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其它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滨州学院附属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 号)、《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滨教〔2021〕3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新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控制班额招生; 
(二)科学划定片区范围; 
(三)坚持落实免试要求;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滨州学院附属小学计划招生10个班,每班班额不超55人。 


四、招生时间 

        1、线上报名:8月21日--23日,组织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无特殊情况,一律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线下报名:8月21日--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学校凯旋门。有特殊情况的,可到学校报名处咨询、登记后再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五、招生范围 




注:图中   区域为滨州学院附属小学划定片区。

六、报名条件 

(详见滨州市教育局滨教〔2021〕3号文件) 



(1)常住居民子女
         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相统一,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适龄儿童少年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其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②住房证明材料:房产性质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一住房,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一贯制9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一是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二是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提交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
        三是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的时间为准,含1年),并已实际居住。
        上述范围未包括在内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指定学校就读。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居住1年以上的,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
        ②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
        (3)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6月30日。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七、招生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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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获取操作流程


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中层及以上领导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为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顺利进行提供督导和保障工作。


九、报名咨询电话
        滨州学院附属小学教务处:0543-3177008


十、特别提醒
 
        1、所有报名、审核提交的信息、材料,务必真实有效。相关材料等将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审核,若存在弄虚作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等由本人自负。
        2、因疫情原因,请到现场咨询者按规定履行防护措施,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每生只允许一位家长入校提交材料。
        3、请注意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校园内严禁抽烟、乱丢垃圾等现象。
        4、我校从未和社会上任何一家机构和个人有招生合作关系,提醒各位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滨城区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滨城一小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 号)、《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滨教〔2021〕3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新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控制班额招生; 
(二)科学划定片区范围; 
(三)坚持落实免试要求;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滨城区第一小学计划招生7个班,每班班额不超55人。


四、招生时间 
1、线上报名:8月21日--23日,组织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无特殊情况,一律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线下报名:8月21日--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学校教学楼中门厅。有特殊情况的,可到学校报名处咨询、登记后再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五、招生范围 


注:图中   区域为滨城一小划定片区。

六、报名条件 

(详见滨州市教育局滨教〔2021〕3号文件) 


(1)常住居民子女

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相统一,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适龄儿童少年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其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②住房证明材料:房产性质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一住房,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一贯制9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一是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二是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提交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

三是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的时间为准,含1年),并已实际居住。

上述范围未包括在内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指定学校就读。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居住1年以上的,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

②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

(3)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6月30日。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七、招生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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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获取操作流程


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中层及以上领导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为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顺利进行提供督导和保障工作。


九、报名咨询电话
         滨城区第一小学教务处:0543-3258202


十、特别提醒

1、所有报名、审核提交的信息、材料,务必真实有效。相关材料等将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审核,若存在弄虚作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等由本人自负。

2、因疫情原因,请到现场咨询者按规定履行防护措施,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每生只允许一位家长入校提交材料。

3、请注意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校园内严禁抽烟、乱丢垃圾等现象。

4、我校从未和社会上任何一家机构和个人有招生合作关系,提醒各位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滨城区第一小学教育集团
滨城区第一小学
                          2021年8月13日

滨城区清怡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滨州市教育局《滨州市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滨教〔2021〕3号)、滨城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现将我校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一)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少年,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④孤儿。

3.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交全款票据,并经核实确实符合常住条件。

4.购买二手住房,已实际居住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过户契税时间为准),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同一住房,在小学段内,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

1.住房证明材料: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 1 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 年以上(含1年)。

2.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至2021年 6 月 30 日之前满 1 年以上,含1年)。

(三)时间界定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 6月 30 日。



二、招生方式

本次招生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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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线下报名时间地点

线下报名时间:

8月24日:8:00-11:30,14:30-18:00

8月25日:8:00-11:30

备注:新增小区双泰建大城、中南碧桂园集中25号上午报名。

温馨提示:疫情严重形式下,请各位家长随时关注公众号,若有变化及时通知,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招生范围

禾香园、中海学苑、张课家园、园林小区、新庄家园、新河金都花园、祥泰麒麟阁、闻鹊佳苑、望海花园、特殊教育学校、泰和家园、书香嘉苑一期、书香嘉苑二期、胜鼎新园、圣世嘉苑、乔雅·鹊山林语、彭家第二小区、南石小区、丽水花园、李南蒲居委会、劳动小区、锦绣城二期、锦城花园、建设小区、建大清怡苑、吉泰阳光、北海嘉苑华清园、华滨家园、阖裕花园、河畔盛景、房管家苑、二十里堡、大河姚、大河新城、大河王、大河孙、大河芦、大河刘、畅清园小区、巴黎花园



四、线下报名温馨提示

(一)线下报名时,只允许一位法定监护人(爸爸或妈妈)进入现场。家长戴口罩、出示山东健康码(动态),自觉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从南门进入校园,沿中心路至教学楼一楼大厅。

(二)因创城关键期,家长尽量不开车,如必需开车车辆一律规范停放在黄河10-1路南北两侧停车位。

(三)根据第一项报名资格及条件,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与原件一致,请提前自行复印。

(三)进入校园后不得吸烟、不携带广告宣传纸、不乱扔垃圾。

咨询电话:0543-3096122     0543-3096119


滨城区清怡小学

2021年8月16日

2021年滨城区第四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根据《滨城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滨城区第四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及线下招生咨询、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

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学区范围:

黄河六路以北,黄河十路以南;渤海六路以东,东海一路以西。

三、招生时间方式和地点

1.线上报名时间和方式:

①报名时间:8月21日—8月25日

②报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填写学生报名信息并提交,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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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下报名人员咨询、材料审核时间、地点:

(1)线下报名咨询、审核的人员:

①家长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线上报名者。

②线上报名未通过审核,需补充材料再审核者。

(2)报名时间:

8月23日—8月24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渤海四路、五路之间,黄河七路路北,由学校南门进入,向北行至最北面至善楼一楼大厅。 


3.线下报名咨询、审核需要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

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相统一,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其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②住房证明材料:房产性质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一住房,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一贯制9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一是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二是购买新建住房的(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提交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

三是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且须过户1年以上(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的时间为准,含1年),并已实际居住。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居住1年以上的(含1年),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

②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

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6月30日。

4.录取查询方式

    新生材料是否审核通过,是否被学校录取,可以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登录“爱山东”APP进行查询。

四、现场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进入校园请出示山东健康码(动态),自觉戴好口罩,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健康码和体温异常者都不得进入校园。自觉排队,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每生只允许一位法定监护人(爸爸或妈妈)带孩子持有关证件到学校现场报名。

2.根据招生报名条件,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要一致,请提前自行复印。特别提醒: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户口本索引页、学生本人页。

3.创城期间,家长进入校园后不得吸烟、不携带广告宣传纸、不乱扔垃圾,保持校园干净卫生。

咨询电话:3365171;3368532

 

温馨提示:

疫情严重形势下,请各位家长随时关注滨城区第四小学公众号“魅力四小”,若有变化及时通知,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滨城区第四小学

 2021年8月20日


滨城区第五中学小学部

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现将我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

本次招生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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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范围(如下图)

黄河二路以北,黄河四路以南;

渤海五路以东,东海一路以西。(橙色区域)

(红色圈定范围)

四.招生时间和地点

1.线上报名时间:8月21 日--8月23日(“爱山东˙滨州”APP,填写信息)

2.线下报名时间:8月21 日--8月25 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3.线下报名地点:五中教学楼一楼小学教务处。

五.线下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家长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车辆停在学校南面停车场)从南门进入校园,沿学校中心路向东到实验楼。家长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2.新生不到学校,由其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到学校为新生报名。

3.管好自己所带的证件,丢失、损坏学校概不负责。

4.进入校园后不得吸烟、不得携带广告宣传纸、不得乱扔垃圾。

招生咨询电话:0543—3082313  18654309463


滨城区第五中学

2021年8月14日


温馨提示:

1.疫情严重形式下,请各位家长随时关注公众号,招生时间若有变化及时通知,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各位家长线上报名成功后,请保存好报名编码,以便学校核对。

滨城区第八中学2021年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简章

滨城区第八中学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建于2014年9月。学校办学坚守“德智相融”的核心办学理念,将“德”和“智”有机结合起来,渗透到课程、课堂、管理之中,真正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先后成功举办了全国语文主题学习活动、全国七说说课大赛、创客教育基地揭牌、滨城区首届创客节等大型活动,先后接访了来自加拿大、江西省、河南省等地市的友好单位和中科院严家安、刘嘉琦院士、亚足联主席张吉龙、教育部财政司司长刘玉光等专家领导达900余次,两万余人。《中国教育报》以《一六三五铸品牌,人民赞誉耀齐鲁》为题报道了我校的办学经验。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零犯罪学校”“山东省中小学安全文化重点建设基地”等110余项国家、省、市、区级荣誉称号。

我校计划本学期开学后,全面启动托管服务,对七年级进行课后服务延伸至晚上,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在本班由教师全程辅导学生完成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滨州市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滨教〔2021〕3号)《滨城区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滨区教体发〔2021〕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七年级:符合市区招生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的依法接受并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

居住地、户籍同时符合入学条件,且在八中学区内。

(一)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少年,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④孤儿。

3.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交全款票据,并经核实确实符合常住条件。

4.购买二手住房,已实际居住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过户契税时间为准),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同一住房,在小学段内,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

1.住房证明材料: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 1 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 年以上(含1年)。

2.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至2021年 6 月 30 日之前满 1 年以上,含1年)。

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三)时间界定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 6月 30 日。

二、招生方式

本次招生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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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线下报名时间地点

线下报名时间:8月23日—8月24日:8:00-11:30,14:30-18:00.

【温馨提示】

1.线下报名时,只允许一位法定监护人(爸爸或妈妈)进入现场。家长戴口罩、出示山东健康码(动态),自觉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从南门进入校园,经火炬广场至行政楼二楼大厅。

2.因创城关键期,家长尽量不开车,如必需开车,车辆一律规范停放。

3.根据第一项报名资格及条件,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与原件一致,请提前自行复印。

4.进入校园后不得吸烟、不携带广告宣传纸、不乱扔垃圾。

5.审核通过后等待学校通知,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魅力八中”公众号)。

【咨询电话】0543-3177809   0543-3177806

三、招生范围

滨城区第八中学

2021年8月13日


滨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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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滨城区教体局:0543—3806025

沾化区教体局:0543—7323437

邹平市教体局:0543—4268093

惠民县教体局:0543—5351513

阳信县教体局:0543—8223909

无棣县教体局:0543—8333830

博兴县教体局:0543—2323754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0543—3329538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管理机构:0543—3613699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机构:0543—2258855

滨州实验学校:0543—3180326

滨州市教育局:0543—3188737

扩散提醒!

来源:新滨州

AY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田望月_SD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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