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对疫情信息十分关注。权威、真实、准确的信息,对于回应社会关切,安定人心,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地应对疫情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极少数人出于满足虚荣、吸引眼球、博取关注等心理,编造虚假的疫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进行传播,严重影响疫情防控秩序。
类似案例如,2020年6月无业游民赵某,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身着警服视频,疫情期间在社交平台散布大量有关高速封路、汽车停运等不实信息,致使大量群众向相关部门电话咨询,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最终赵某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楠说:“疫情本身会带来紧张情绪,而极少数人传播虚假信息,网络传播又有快速的特点,造成的社会影响会更加恶劣。”
在疫情防控期间,切记“不信谣、不传谣”,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大众日报记者 贾馨儒 王世翔 王红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