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滨州发布两起行政处罚公示。滨州市梁阁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划批复方案要求建设,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进行罚款4.92345万元。
滨州市沾化区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处罚。
事由:滨州市梁阁置业有限公司在长江二路以北、渤海十三路以东建设的中梁壹号院项目内有三条道路、北侧开口(北门)、东侧开口(东门),未按照规划批复方案要求建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应予以处罚。事由: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并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一十六、经营者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二)-裁量标准-3【一般】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