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2021年8月1日至9月12日。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地点:8月1日至27日,集中办理地点设在东港区第五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南楼二楼(兖州路与五莲路交汇处东100米、临沂路与五莲路交汇处西200米路南,34路、52路公交)。其他时间在农检中心七楼。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方式:东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226179,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
1.疫情防控:高、中风险等级地区返回的人员,要主动接受地方疫情防控部门的防疫工作安排,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现场办理助学贷款;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体温高于37.3℃的人员,不允许现场办理助学贷款。前往办理助学贷款时,需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
2.现场办理助学贷款时避开恶劣天气,注意交通安全。
3.特别提醒:谨防电信诈骗、校园不良贷款等,“天上不会掉馅饼”,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其他有关助学政策请咨询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校。
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
附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3.贷款期限。最长贷款年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建议申请贷款时选择较长的年限,可以提前还款)。
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PR5Y-30个基点(即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PR5Y调整一次。
5.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1.申请条件。在高中阶段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高中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资助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哪儿申请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借款学生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根据提示远程续贷。
3、首次贷款办理流程及材料
贷款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未进行预申请但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手续。①学生和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原件;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③户口本原件;④《申请表》;⑤未通过预申请的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现场手续完成后,学生持县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4、续贷现场办理流程及材料。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现场手续完成后,学生持县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5.贷款划拨。11月20日前,开发银行将审核通过的贷款申请进行贷款划拨,先将贷款资金划到学生个人支付宝帐户,系统再根据高校电子回执上填写的欠款金额将资金从个人帐户划到高校帐户。如果贷款有剩余,剩余金额会留在个人支付宝里,学生可自己提现。如果转学校金额超过应交费用,由个人与学校结算。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
1.还款方式。①在《借款合同》上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②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③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小程序,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④手机登录云闪付,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⑤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
2.正常还款。①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②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足额还款。
3.提前还款。
①可以到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②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9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③提前还款时如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提前还款无效不会影响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