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无害化处置,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连日来,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辖区内餐饮商家发放了《致广大餐饮从业者的一封信》,号召餐饮商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截至目前,已发放《致广大餐饮从业者的一封信》56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餐饮商家的知晓率和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情。
附:致广大餐饮从业者的一封信
广大餐饮从业者:
为进一步促进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无害化处置,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个人)应当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交由专业的收运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
二、餐厨废弃物不得直接排(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沟渠,以及公共厕所和公共场所等。
三、生活污水(包括餐厨废水)不得直接排(倒)入雨水管道。
四、餐饮业户应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不得私设烟道,不得排入地下管道;严禁露天烧烤、焚烧杂物等现象发生。
五、对违反(一二三)规定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四)规定,不开启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的,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请广大餐饮从业者强化文明意识,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包市容市貌、包环境卫生、包公共设施维护、包绿化美化、包公共秩序),自觉抵制不文明现象,同时,对发现的以上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出一份力!
监督举报电话:0543-8136513
202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