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发改委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有关情况。济宁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精神,积极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在扩大平台交易范围、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创新交易监管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推进平台电子化系统建设
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增加交易透明度,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印发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5个领域的40个具体公开事项。完善评标评审专家违规投诉清退机制,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结果的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已对5名违规评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并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开展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
济宁市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宁市2021年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和第三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社会评价机制,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提升服务质量,以评价倒逼改革,提升服务质量。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明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以清单形式列明投诉处理职责分工,避免重复受理或相互推诿。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