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6月30日讯 今天下午,淄博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淄博市建设全领域“无证明城市”成果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淄博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成果。淄博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振波就有关事项进行发布,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淄博举行建设全领域“无证明城市”成果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淄博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成果,具有特别的意义。营商环境是关键竞争力,事关城市发展未来。近年来,淄博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加快释放,涌现出“一业一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应用等一批典型经验,连续多年在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以革故鼎新、解码破题的改革担当,为淄博老工业城市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注入了强劲动力。
建设全领域“无证明城市”,是淄博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从企业群众需求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自今年2月份淄博市启动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以来,淄博从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各类“奇葩”证明入手,瞄准全领域、全行业,通过取消一批、共享一批、承诺一批、核验一批,从源头上根治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截至目前,淄博市共公布免提交证明事项13427项,其中,市本级1034项、区县12393项,预计年免提交材料500余万件,基本实现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无证明”,推动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转变。据统计,这将为企业群众精简1/3以上的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40%以上,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工作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覆盖领域全面。淄博市的“无证明城市”建设,不仅涉及市域范围内的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也包含了水、电、气、暖、通讯运营、有线电视、银行、保险、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其中,行政审批领域实现100%全覆盖,群众关心关注的公积金12项业务实现10项证明材料免提交,不动产登记37项证明事项实现免提交,人社、医保109项证明事项实现免提交,预计年精简证明材料110余万件。公共服务行业共免提交证明事项648项,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水、电、气、暖、有线电视实现证明材料100%免提交,银行、保险业免提交证明事项21项,预计年精简材料15余万件。
证明清理彻底。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证明材料多、开具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线索,分类梳理研究,列入重点清理范围。对索要和开具证明事项实施双向梳理,推进全市证明事项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全市共直接取消证明事项2625项,单位性质证明、改制证明等“奇葩”证明一律取消。
替代渠道多样。做好证明取消后的替代“文章”,打通多个证明替代路径渠道,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数据共享替代,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横向连通市和区县各部门单位,纵向连通市县镇村四级,26类证明和15类电子证照实现数据共享,“电子证明证照”可通过申请人实名认证授权自由调取、查阅和使用,淄博市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免提交证明事项7574项,占比达56.4%;告知承诺替代,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重点领域证明事项,比如资格考试、市场主体准营等,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淄博市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免提交证明事项1762项;部门核验替代,对暂不适用告知承诺又无法实现数据共享的证明,通过“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进行核验,淄博市通过部门核验方式免提交证明事项1466项。
长效机制健全。为切实巩固“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形成常态长效机制,配套出台了证明事项核验办法、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投诉举报办法、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办法等各项制度,构建起了完备的“无证明城市”建设制度保障体系。同时,各级各部门单位及时调整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规程、办事指南,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无证明城市”监督服务专窗,通过多种方式全方位督导,防止取消的证明“反弹回潮”,确保“无证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此次新闻发布会,标志着淄博市基本完成了建成“无证明城市”的各项任务,全领域“无证明城市”建设取得重要成果。改进服务永无止境,这既是对过往工作的总结,也是一个崭新征程的开始。淄博市委、市政府将全面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坚定不移为企业发展、群众幸福、社会满意创造最优生态。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姜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