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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8月1日起

2021-06-28 16:08:22 来源: 鲁中晨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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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21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据了解,这是国家连续第17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来源:新华网、中国退役军人

AY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田望月_SD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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