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6 09:17:12 来源: 网易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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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增殖放流公示小伙伴们都看了吗?
开篇之前
小编先考考你们
什么是“增殖放流”?
即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指采用放流、移植等人工方式向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或人工的开放性水域投放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的行为。这是国内外公认的,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非法捕捞造成渔业资源损害采用通过增殖放流水产苗种的方式进行渔业资源的恢复就是对以上答案的最优解了。
你答对了吗?
今日
日照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区海洋发展服务中心
增殖放流活动如期举行
时间:2021年6月25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日照黄海中心渔港码头及外海域
检察/海洋/公安/法院等部门齐聚
值得期待的现场来了
6月25日的日照黄海中心渔港码头,海风伴着细雨轻柔的吹散夏日热浪,靓丽的“检察蓝”与大海相得益彰,由日照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海洋发展服务中心联合举行的主题为“公益诉讼增殖放流 助力海洋生态修复”的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如期开展。
当天,25万余尾鱼苗畅游入海。

据悉,这是日照检察机关首次实施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标志着在探索“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海洋渔业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模式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日照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伟福,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耀庆,经开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杨斌 ,经开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月清参加活动,活动由经开区海洋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刘爱东主持,公益保护监督员、经开区市民代表、区政法系统干警以及日照市新闻媒体记者朋友共同见证了此次增殖放流全过程。此次活动是日照经开区检察院针对近期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三名当事人在起诉前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20余万元,该院以“处罚与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安排本次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鱼苗25万余尾,真正达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目的,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下午2点30分,天空下起了小雨,可是没有阻挡现场人员放流的决心,增殖放流仪式在日照黄海中心渔港码头启动。
“在办理生态环境案件时,绝不是简单的一诉了之,而是树立生态检察的理念,把打击破坏环境犯罪与恢复自然生态相结合,全力打造我区“水清、滩净、岸绿、湾美”的美丽海洋。”仪式上,日照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月清表示。
▲日照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伟福
“ 检察机关与渔政部门联动协作,构建起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此次活动是对海洋生态保护补偿的有效举措,也是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有力震慑。”王伟福副局长说。
仪式结束后,大家集体乘船至黄海中心渔港外海域进行放流。2点40分左右,随着一声“可以开始投放鱼苗”的指令,现场人员按照相关技术规定,纷纷将一袋袋鲜活的许氏平鮋苗种有序投放,万尾鱼苗奔流入海,畅游起来,现场发出阵阵欢呼,大家纷纷用手机和相机记录下这激动人心的时刻。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感觉非常有意义,通过放流鱼苗、休渔的方式能够有效保护渔业资源,作为渔业村的居民,我们感受明显,会继续支持和参与这样的活动。”参加放流的公益保护监督员尹世恒说。近年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积极促进相关部门协同履职,综合形成司法保护合力,通过在休渔期开展非法捕捞专项监督活动、举办法治培训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政法网格员进社区普法、公益保护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切实保护好辖区内域海洋生态资源,坚决打击各类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非法捕鱼要承担的生态修复费用远超过所得,还要领双份责任,得不偿失,我们现在都看的长远,等到开海之后捕捞鱼会更多。"参加放流的渔民赵先生说。据悉,此前,承办检察官先后走访区海洋服务发展中心、黄海中心渔港,在鱼种选购、检疫、运输保障、现场投放等方面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安排,确保放流鱼种的质量和数量,对促进辖区内水域生态资源恢复、维护生态安全和保护渔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作了充分准备。


本次活动,通过增殖放流的形式,落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有效促进了辖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警示周边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社会公益的重要作用,对保护海洋专项行动进行周密、细致的部署,加强与区政法单位、区海洋发展服务中心、区环保分局等部门的深度合作,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美丽海洋。


本文来源:网易日照
责任编辑:
许杨_rizhao_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