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长及受委托监护人:
您好!
夏季高温季节已经来临,暑期也如约而至,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也进入了易发、高发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防止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发生溺水事故,潍坊市民政局温馨提示如下:
父母要履行好家庭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的父母要切实履行好家庭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外辛苦打拼奋斗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密切保持与留守家人的联系沟通,告知提醒受委托监护人随时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安全自护意识,教育告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要涉足水库、池塘、河滩等危险地区和低洼地带。当无法正常联系上留守家人时,请您一定要立即联系询问邻居、近亲属、村居儿童主任或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了解情况,必要时请其上门探望查看,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受委托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受委托监护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管理,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掌握预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提醒告诫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远离水库、池塘、河滩等危险地区和低洼地带;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情变化,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教育管理和安全防护,预防和制止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脱离监护独自游泳、钓鱼、渡河、登高等危险行为。
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主任要履行好职责。村居儿童主任、村(居)民委员会、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要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他们遇到困难或发生突发情况时,及时向村居儿童主任、村(居)民委员会、镇(街道)儿童督导员、镇(街道)干部或中小学校老师、有关群团组织工作人员报告,寻求必要支持和帮助。暑期离校返家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要按照学校要求,定期向班主任或指定老师报告情况。受委托监护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要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的防溺水工作部署安排。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是家庭、政府和社会共同的目标和一致愿望。在各级党委、政府全力抓防溺水的同时,希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长及受委托监护人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管护工作,确保留守家人安全、平安度过暑期!
来源:潍坊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