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3 09:21:27 来源: 同城日照
举报
定了!
为提供城市道路等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日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地块一位置范围:信阳路(大连路至庆阳路段)、大连路(沙墩河至兖州南路段),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地块二位置范围:兴宁路(淮安路至深圳路段)、淮安路(和阳南路至厦门路段)、东莞路(合肥路至常州路段),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地块三位置范围:湖州路(淮安路至深圳路段),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夹仓一村、夹仓三村;地块四位置范围:杭州路以东,澳门路以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地块五位置范围:杭州路以东,澳门路以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件公布的日照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2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参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3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会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将一律不予补偿;

本文来源:同城日照
责任编辑:
刘加文_rizhao_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