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制定印发了《日照市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有序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以新的城市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点整治解决4类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
补齐城市卫生短板。加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环境治理;排查整治垃圾场(站)、公厕,以及农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等周边环境卫生问题,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水平。
保障群众脚下安全。加强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限期限时解决路面破损、坑洼不平、井盖缺失、污水满溢等问题,保持城市道路无缺损、无沉陷,人行步道铺砌平整、无松动、无破损,切实消除道路设施安全隐患。
点亮城市街头巷尾。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及时修复灯杆损坏、灯泡缺失、配电箱损坏等问题,加大对极端天气导致路灯短路、破损等的巡查维修力度,提高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整治围挡内脏乱差。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闲置土地等各类围挡内“脏乱差”进行专项治理,建筑围挡设置规范、抑尘措施落实到位,场内无积存垃圾,渣土堆场绿化苫盖到位,无裸露土地。
此次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持续至11月份结束,分为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总结评估等三个阶段。市城市管理局将根据《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对各区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切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