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聚焦莒北、莲西、港西、岚西北重点区域,盯紧“老弱病残少”特困群体,助力全市6.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连续四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近日,新获省级奖励2500万元。
资金投入有保障。脱贫攻坚以来,我市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6.37亿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10.6亿元,引领带动社会资本投入8.63亿元,发放扶贫收益1.53亿元,带动贫困户户均增收1500余元。
资金使用求精准。把“精准施策、精准推进、精准落地”的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累计发放市级教育专项扶贫资金1.5亿元,落实“两免两减半”“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减免医疗费8.03亿元。
资金监管提效益。会同扶贫部门组织开展资金使用检查活动30余次,连续四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并全部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