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夜间机动车出行量也渐渐增多。针对222省道大货车通行量集中,夜间非主要路口行人较少的实际情况,交警东港大队进行充分调研,为了确保222省道夜间交通安全,决定自6月1日开始,将222省道以下8个路口信号灯夜间红绿灯(22:00—5:00)调整为夜间黄闪灯。
夜间红绿灯转换为黄闪信号灯,能够更加醒目的提醒过往司机路口减速慢行,同时还能够减少车辆等待时间,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
根据相关规定,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时,提示车辆、行人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行。因此,车辆在行驶到这样的路段时,若遇到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要降低车速、主动避让,确保安全。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交警东港大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222省道夜间行人少、车辆多,车辆通行率低等问题,交警东港大队对222省道路口信号灯进行细致排查,通过排查得到的实际情况,对重要路口夜间红绿灯转换模式的时段制定方案,以此为基础优化路口及周边路段交通环境质量。
在保证市民夜间出行安全的基础上,交警东港大队下一步将继续对辖区内的路口信号灯配时方案进行合理优化,最大限度保证车辆的通行效率,让市民顺畅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