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的通知》。
关于优化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的通知
为进一步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优化担保方式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担保不再作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独立使用的担保方式,只作为附加的担保方式使用。即: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暂时不具备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条件的,也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担保。
如申请变更借款人时,还款能力不足的,可同时追加缴存人担保。
二、执行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执行。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