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联合省招考委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各地市监督举报电话。其目的是为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惩治培训机构组织考试作弊等行为,建立并完善考试安全长效机制。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招考委成员单位,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开展法纪教育和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开展全面摸排等方式,严厉打击培训机构“保录包过”“保分过线”“考试录取光荣榜”等为噱头开展虚假宣传、组织考试作弊及售卖作弊器材、诱导考生作弊、组织考生作弊和参与考试作弊团伙活动等违法行为,对组织或参与作弊的培训机构,依法做出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其举办者的失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组织或参与作弊的从业人员,责令培训机构予以解聘;任教教师存在上述行为且产生恶劣影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日起,各地开始接受培训机构开展虚假宣传及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举报。
举报电话
济宁市0537-2319215
任城区0537-2106171
兖州区0537-3416696
曲阜市0537-4442682
泗水县0537-6761685
邹城市0537-5237209
微山县0537-3181170
鱼台县0537-6253917
金乡县0537-8772175
嘉祥县0537-6801316
汶上县0537-6551178
梁山县0537-7322785
高新区0537-3255628
太白湖区0537-6537030
经开区0537-698860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