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市住建局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建管中心主任焦自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是“六稳六保”中“保基本民生”的重要内容,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保基本民生”的最基本体现。当前,我市在建建筑工程中约有13万农民工,为我市建筑业乃至整个城市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让广大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到工资,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非常重要的民生工作。
会议强调
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要坚持“冬病夏治、全年治欠、有报必接、有欠必追”的原则,做到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高效联动,齐心协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会议要求
要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按照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每月打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各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快速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