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胶州交警接到网友举报在郑州路丽达购物中心北门停车场,有车辆在停车场内漂移、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胶州交警立即展开调查,于5月18日会同城阳警方将违法嫌疑人在城阳某租车公司内抓获。
经调查发现4月30日23时许徐某勇(现住址:胶西镇丁官村)载赵某明(现住址:胶西镇大行二村)驾驶鲁B13G**号雪佛兰轿车在停车场内漂移,5月12日13时许徐某勇载赵某明驾驶鲁B62J**号雪佛兰轿车,魏某涛(现住址:胶西镇大行三村)驾驶鲁B80N**号雪佛兰轿车在停车场内漂移、追逐竞驶,通过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锁定违法车辆,于5月18日会同城阳警方将违法嫌疑人在城阳某租车公司内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勇、魏某涛、赵某明交代,三人都是同学关系非常好,平时三人都比较喜欢车,但是都没有固定的工作承担不起高昂的购车费用,于是徐某勇就又想去租车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是自己前几次租车交通违法没有处理就上了租车公司的“黑名单”无法租赁。
于是徐某勇就让其朋友王某飞在城阳的某租车公司租赁鲁B62J**号雪佛兰轿车,王某飞也没多想为了哥们义气马上帮助徐某勇租了车,然后徐某勇又让赵某明在同一家租车公司租赁鲁B80N**号、鲁B13G**号雪佛兰轿车。
拿到车以后那种高兴心情按耐不住了,就想展现自己的车技,在4月30日晚23时许驾驶车辆在停车场内漂移,5月12日13时许驾驶车辆在停车场内漂移、追逐竞驶
上述的三位违法嫌疑人年龄平均20岁左右,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租来车辆漂移、追逐竞驶,不顾法律法规,那么他们三人将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徐某勇、魏某涛、赵某明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因三人还涉嫌其他违法行为,已移交城阳警方,三人现已被刑事拘留。
胶州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广大驾驶人在道路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不要做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通讯员:王海涛、姜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