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2021年5月16日11时8分许,高唐交警大队接报警称,在金城路湖滨花园小区东侧停车位有两辆停放的轿车被撞。
经调查,肇事车辆为一辆电动三轮车,后经调取肇事车辆行驶轨迹监控,查实孙某(高唐县某单位公益岗位人员)于5月15日晚上在卫校街某饭店就餐,期间饮酒,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离开饭店,途经金城路湖滨花园附近时,连续与路边停放的两辆轿车相撞后逃逸。
孙某于5月20日到案,对肇事过程供认不讳,肇事电动三轮车被依法扣留,目前该案正在按照法律程序调查处理中。
高唐交警大队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