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起因放火致三人死亡、五人轻伤、财产损失570余万元的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武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查,2019年10月4日凌晨1点左右,聊城男子武某某窜入利民东路温馨公寓楼下过道内东翻西找,一无所获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过道内堆放的废纸箱点燃后逃离。点燃的纸箱引燃了过道内的杂物,并迅速蔓延,由于火势太大,过火范围太广,导致三人死亡、五人轻伤、财产损失共计5703891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4月30日,聊城检察院依法以放火罪对该案提起公诉。2021年5月8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武某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武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