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回升

市污染防治攻坚专班办公室发布应对措施建议
建议各级各部门加强应对,加大工作力度,控制臭氧生成条件,降低臭氧浓度。
1.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工业企业对涉VOCs生产工艺进行全方位管控,严查企业VOCs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排放企业依法查处;引导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等涉 VOCs 企业实施错时生产,避开高温时段(9—16时)。强化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
2.城市管理部门督促餐饮企业严格按要求安装合格油烟净化设备,达标排放。对不达标排放餐饮单位依法查处,对露天烧烤开展全面排查。引导市政道路沥青铺装、划线、管道、栏杆喷涂作业避开高温时段(9—16时)。
3.住建部门督促建筑和装修企业避开高温时段(9—16时)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和钢结构涂装作业等户外涉挥发性有机物作业。
4.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汽修企业加强喷涂工序管控,禁止敞开式、未整治到位、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或有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汽修企业实施喷涂作业。引导汽修行业喷烤漆作业实施错时作业,在高温时段(9—16时)暂停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
5.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除保障民生供应的油品装卸作业外,将装卸油时间调整到18时至8时。督促各油品销售企业实施错峰加油优惠政策,引导民众在20时至6时加油。
6.园林环卫集团负责在高温时段(9-16时),加强雾炮洒水作业频次。
开展为期3天的现场督导检查
一、石化和储油库
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储罐泄漏情况,装卸车平台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石化企业污水处理厂有机废气处理情况以及企业各项无组织管控要求是否到位。
二、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
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企业含VOCs的涂料、胶粘剂、油墨等是否密闭储存,喷涂车间是否密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三、汽车维修企业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局现场检查企业含VOCs的漆料是否密闭保存,喷烤漆间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错峰喷涂作业。
四、加油站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商务局现场检查加油站一次、二次、三次油气回收是否正常运行,卸油口、量油口、P/V阀及相关管路是否有漏气现象,人井内是否有明显异味,是否落实错峰卸油,是否出台错时加油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