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利津县组织收看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东营市动员会。利津县委书记刘文林,利津县委副书记、利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许明德等领导在利津会场收看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东营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会议指出,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立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标。将重点督察东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更加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更加聚焦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督察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不断增进。要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严格销号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要坚持把生态保护治理作为最优先任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和“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根据安排,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5月31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46—6209961,专门邮政信箱:山东省东营市A008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东营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