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地处黄河入海口,海岸线长142.78公里,管辖海域面积约1700平方公里。近年来,垦利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湾长制工作,努力建设绿色、生态、活力渤海。
一是深入实施岸线海岛整治修复。2018年以来,争取中央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约4100万元,重点实施退养还滩工程,拆除垦东海堤东侧的围海养殖池塘,修复岸线岸滩,恢复近海与海岸受损海域生态功能和自然属性,项目实施后恢复滨海湿地面积5000多亩,修复海岸线3公里左右。通过开展一系列整治修复工程,有效提升岸线、岸滩生态功能。
二是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力度。大力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增殖海洋类经济物种,放流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海蜇、半滑舌鳎等2.85亿单位。大力推进8.2万亩康华海洋牧场项目,建设自升式多功能海洋牧场平台和新型压浪管架式海洋浮式平台,深水抗风浪网箱46个,在相关海域投放6.2亿单位优质贝类苗种,2020年被评为底播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通过积极推动海洋牧场市场化、产业化运营,引导示范渔业由近海走向深远海。
三是强化海洋综合执法监管。重点聚焦海洋环保、涉海工程、养殖用海整治、海洋伏季休渔四大领域执法巡查,严格海洋执法,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保护海洋资源环境。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用海工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海砂开采、海洋倾废行为。开展养殖用海专项整治,完善养殖用海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严格控制养殖规模,严厉打击违法养殖用海行为。建立伏季休渔联动管理机制,实施陆海联动执法,坚决祛除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绝户网”三大顽疾,切实保护海洋生物的多样性,促进渤海海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是保障湾长制工作机制有效运转。区湾长制办公室全力做好协调、联络、服务保障工作。编制上报垦利区、镇、村三级湾长、湾管员名录;研究出台垦利区“湾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制度、巡查制度等各项配套制度;在沿海镇街、办事处制作并树立了湾长公示牌。公示牌标明湾长职责、管理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协调、指导沿海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全面掌握湾长制工作内容,制定有力有效的推动举措,促进湾长制工作平稳、高效运转。不断创新湾长制工作制度、方法,加强与河长制的协调、配合,构建全区海陆统筹、河海共治的协同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