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科来郓城督导检查化妆品“雷霆行动”开展情况。
市局督导组深入郓城县化妆品经营店进行督导检查,查看了化妆品经营明白纸和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张贴情况,检查了化妆品有无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进口的化妆品是否有出入境检验检疫签发的检验证明和张贴中文标签、标识,化妆品是否索有相关进货票据并建立进、销货台账,化妆品经营场所是否内外整洁、区分种类,是否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是否设立化妆品专柜以及散装、试用化妆品防污染措施等。
督导组对郓城县化妆品“雷霆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郓城县局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查非法违规案件,消除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妆安全。
自化妆品“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已出动执法人员970余人次,排查各类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单位、酒店宾馆、母婴用品专卖店、化妆品经营单位400余家,责令整改15家,在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张贴、发放《山东省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化妆品经营明白纸》、《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郓城县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