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通报2021年3月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
第1名 兖州区50.00分
第2名 金乡县46.42分
第3名 济宁经开区45.99分
第4名 微山县45.87分
第5名 泗水县45.14分
第6名 曲阜市44.63分
第7名 汶上县44.62分
第8名 邹城市44.46分
第9名 嘉祥县42.95分
第10名 任城区42.44分
第11名 济宁高新区42.33分
第12名 鱼台县42.25分
第13名 太白湖新区40.47分
第14名 梁山县20.24分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