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0 08:01:07 来源: 网易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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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自备井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用水秩序,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根据市政府安排,决定对城区范围内自备井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本次城区自备井排查整治范围为:东到羊田路、西到西环路、南到308国道、北到寿济路范围内所有非农业自备井。具体包括:地下水源热泵制冷取暖的单位(村、社区)自备井,完成楼房改造的村(社区)居民生活自备井,学校、企业、洗车洗浴、餐饮商铺等生产经营性自备井。4.未经许可农村生活和灌溉取水井为生产经营单位供水的;1.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各街道、教体局、住建局等责任部门对各自负责范围内的自备井逐一进行排查,提出整治意见,详细填写调查表格并建立档案。2.地下水源热泵制冷取暖的小区(村、社区)在2021年7月底前切换成市政热源或其它热源,在热源切换后封闭所有取回水自备井。3.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完成楼房改造的城中村(社区)接通自来水,居民生活自备井一律封停;对利用村(社区)生活自备井为生产经营类活动供水的一律封停;对洗车洗浴、餐饮商铺、工商企业等非农业自备井未办理取水许可的一律封停;为保障学生饮水安全,所有学校、幼儿园接通自来水,自备井一律封停。对不按要求主动申报自备井情况、隐瞒自备井数量的,一经发现,无条件封闭自备井,市水利局依法按照取水设备的最大取水能力核定水量,市税务局依法征收水资源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罚。拒不配合、阻扰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违反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自备井排查整治行动。举报未经批准使用自备井私自取水并查证属实的,给予首位举报人500元奖励。举报使用地下水源热泵小区(单位)未经批准私自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并查证属实的,给予首位举报人3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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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坤林_w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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