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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以年龄筑“门槛”,寒了基层干部心

2021-04-08 14:36:31 来源: 商讯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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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公务员,本是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以及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却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对年龄的严格限制,出现“有意愿的去不了,刚培养的留不住”现象,令不少优秀基层卡在“二次择优”关卡,不仅影响干部队伍整体实力的提升,更是影响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这是必须要加以警惕的现象。

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让基层干部安心。基层干部之所以到基层,并非能力比不上机关干部,而是由于学校、专业等多重因素影响,想着经过几年的基层锻炼,再去往更大的平台展现自己。由于新公务员法规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导致一些参加工作较晚的干部完成服务年限后就失去了遴选资格,加之乡镇职务职数较少,就因为年龄这一项要求不达标,难免让人心寒,也就不可避免的出现刚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年轻干部把重心放在备考上,无法安心工作。

正确认识35”岁干部,促干部队伍释能。35岁面临的压力不仅广泛存在于社会之中,在公务员队伍中面临的压力更是不少。看着年轻的后背一步步超越自己,自己作为老师却止步于此,令人唏嘘。35岁左右的基层干部,往往基层经验、能力锻炼、工作干劲正旺,正是党和国家所需要的人才,却可能因为提拔无望而懈怠,开启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式模式,这无疑是加强干部建设过程中必须要破除的阻碍。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为地方发展蓄力。遴选工作的开展就是要畅通优秀人才上升渠道,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不仅可以实现跨层级、跨部门,更是可以实现跨地区调动,对于身处异地、两地分居的基层干部而言,通过遴选实现团聚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在一些地方不仅存在年龄这道槛,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苛刻条件,甚至出现“萝卜坑”等现象,这无疑是破坏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性,不仅对干部队伍提能无益,更是影响地区的长远发展。因此,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科学设置遴选条件,势在必行。

作者:亦悦

王玉振 本文来源:商讯 责任编辑:王玉振_j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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