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是民心工程,关系民生,胶州市铺集镇按照“整治环境为契机、改善环境为底线、建设精品化小城市为目标”的思路,全面开展省道S217铺集段——张家屯社区路段的店外经营、占绿毁绿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提前告知,勤于规范。全天候巡查管控、多时段反复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沿街商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其自行改正,全面提升管理秩序。二是联合执法、勤于整治。改变以往各部门各自整治的模式,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全面提升辖区环境。三是重点治理、严防反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对于多次教育拒不整改的店面,坚决清理和取缔,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控,有效遏制店外经营、占绿毁绿等行为。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执法部门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第六十一条规定,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呼吁大家提升环境卫生意识,配合铺集镇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下一步,铺集镇将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进人居环境持续向好。(通讯员: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