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月15日讯3月15日上午,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桓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0年桓台县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情况。其中,产品质量类和合同类投诉举报案件居前列,超过全年市民投诉举报案件总量的33%。
2020年,该局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认真落实“接诉即办”机制要求,严格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了24小时内回应投诉举报制度,由专人负责,提高了投诉处理效率,及时回应了群众诉求,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年,该局共受理县政务热线12345转办2587件,满意率为89.6%。
投诉举报涉及到产品质量、合同、食品安全、价格投诉等4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产品质量投诉类举报428件,占市民热线投诉举报的16.54%;合同类投诉举报425件,占市民热线投诉举报的16.43%;食品安全类投诉举报291件,占市民热线投诉举报11.25%;价格投诉举报228件,占市民热线投诉举报8.81%;售后服务类投诉举报36件,占市民热线投诉举报的1.41%。
质量类投诉问题涉及到产品质量不达标或者消费者认为产品质量不达标要求退换货,但无法与经营者达成一致;部分厂商售后意识淡薄,在维修、调换产品时引起纠纷,或因服务态度不好令消费者对整体服务及产品不满。
合同类投诉主要为预付消费产生消费纠纷,主要有办卡容易退卡难、办卡手续不规范、收费后无服务,或者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其中健身卡投诉呈上升趋势。
食品安全类投诉问题主要表现在食品存在腐败变质现象、就餐饭店菜品不卫生、经营者操作过程不卫生、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经营环境卫生差以及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等现象。
价格类投诉主要涉及到物业收费过高,停车场无证收费,物品价格、食品和药品的价格不合理,在餐饮单位就餐时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等问题,其中物业收费主要反映的问题是服务质量和收费价格。市民主要反映的问题是收费过高但服务质量跟不上,捆绑收费等。
此外,该局全年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投诉举报433件。其中受理举报267件,受理投诉166件。主要的问题,一是商品虚假宣传,内容让人误解,特别是网上有些广告用语,如“绿色食品““有机物”“无公害”等说明不了出处;二是商家销售的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等夸大功效、宣传治疗作用,消费者在使用后没有效果;三是商品宣传中出现绝对化用语等。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永成 荆姝葳